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有哪些?劳动仲裁撤诉了还能再申请吗?
2023-04-17 11:35:41 来源:民企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1、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仲裁阅卷规则
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查阅制度
一、 档案室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开展案卷查阅利用工作。 二、 阅卷限于案件正卷,案件副卷一律不准查阅和借调。
三、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执行的案件,凭法院举证
通知书,经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查阅其所涉及案件的有关材料。
四、 法院因审理或执行需要,凭法院函件,可以查阅、借阅正卷。 五、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案卷,应当提前与仲裁院办公室联系,并提
交书面申请,写明查阅、复印内容、范围、用途等。
六、 代理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查阅案卷,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函件、授权委
托书及律师执业证。
七、 当事人的其他代理人查阅案卷,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
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八、 查阅案卷应当填写阅卷单,经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阅卷。阅
卷结束后,阅卷单应当附卷。
九、 阅卷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阅卷人不得擅自将案卷带离指定地点。阅
卷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场。
十、 阅卷人阅卷时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密的案卷,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 阅卷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交还案卷。
十二、 案卷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期满继续使用的,应当办理续借
手续。
十三、 阅卷人阅卷时应当妥善保管案卷,不得拆封、抽取、涂改、勾画、
污损、丢失、泄密、伪造,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 其他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关的单位查阅案卷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宜宾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阅 卷 单
姓名 阅卷人 证件种类 案名: 案由: 案号:翠 仲 字( )第 号 阅卷内容 阅卷范围: 阅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审批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 借阅册数 归还时间 工作人员签注 案卷归还时的状况: 收卷人: 年 月 日 注:案卷归还时的状况填写完好无误或者缺损等 性别 职业 证件编号 归还册数 年 月 日 时 分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当事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3、开庭,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撤诉了还能再申请吗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撤诉后,当事人还能再申请仲裁。但是当事人必须在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且所提交的材料要符合要求;所提出的理由与事实一般也不能与之前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